組織架構設計的目的在于明確界定組織內部成員相互之間的關系,并且是在以承認彼此職責上的差別為前提的。但這并不是說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要分出高下三等的差別來。沒有差別,可以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群龍無首。走到一起的每一個人都是好樣的,他們能力一樣強,意志一樣堅,目標高度一致。這就是群龍無首狀態。這種狀態,會更有助于發揮每一個人的作用。在美國有一家曾被列入最有價值的100家企業之中的運輸公司,員工總共不到750個人,卻有730多個人是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并且還創造出驕人的業績。這是近似于群龍無首的一種典型。
二是烏合之眾。烏合之眾則是指一群人沒有共同的目標,也沒有分工,也沒有穩定的相互聯系。他們每一個人都各自想各自的,不會顧及他人,每一個人都處于與他人具有同等權力的地位。這種人在一塊兒是無法形成合力的,而且共處一個空間還不免發生爭斗,造成內耗。
任何一個人處于這種烏合之眾的群體之中,就不妙了,誰都會心生恐懼。組織架構的設計,就是針對烏合之眾的人群而言的。只有通過組織架構設計界定差別,維護差別,以統一這烏合之眾中的每一個人的意志行為,由眾多的人構成企業組織,才能形成團隊整體合力。
在一個企業組織內部,只有明確了彼此的差別,才能有序,烏合之眾才能轉變為意志統一的職場生力軍。但這種差別,是有限度的,人們所能容忍的差別是有底線的。差別過大,彼此之間也就不可能湊到一塊來。成員相互之間親附關系的創造,是形成團隊合力的前提條件。如果想謀求團隊合力,真正使企業變成一個團隊整體,在組織架構的設計上也就必須避免因為差距過大而造成分裂,瓦解團隊組織。
可能有人會說,有一個特別出眾,能力特別強的人,存在于這個企業組織之中,難道也要把這種巨大的差別磨平縮小嗎?
這里的問題是這種假設是不是成立。人們常說,鶴立雞群。現實的問題是,鶴真的能夠立到雞群中來嗎?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不同類,性質差別過大的事物是無法湊到一塊來的。鶴立雞群,可能鶴樂意,但雞可能不愿意。雞怕鶴來欺負它們,或者群起而拒之,或者逃而避之。
在世界企業發展史上,二十世紀中葉之前,勞資關系都甚為緊張,往往就是因為獨立投資的老板,立到了單個力量薄弱的工人之中,剝奪了工人的利益所導致。七十年代之后,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職業經理階層出現了,這才改變這種局面。在企業組織內部,盡管差距仍然存在,但這種差距是以一種梯度的形式存在的,而且每個梯度之間的差距并不大。所以,彼此之間也就容易達成和解。西方發達國家在上個世紀中葉之后,勞資關系明顯有所緩解,這除了工人的社會經濟地位有所改善之外,在組織架上的調整平衡了相互之間的關系,也是一個原因。
可見,一伙烏合之眾,相互間差距在所難免。但只要我們把他們劃分為差距有限的小的組織,組織活動指令層層下達,一層保證一層。所有小問題都由不同層級的小領導解決,只有大問題才交由決策層。如此,團隊的速度和效率就會提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