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職業病形勢到底有多嚴峻?衛生部最新發布的數據給出了部分答案:2009年全國新發各類職業病18128例,其中塵肺病仍是我國最嚴重的職業病,2009年共報告新病例14495例,其中就包括因為“開胸驗肺”而讓公眾熟知的張海超。
11月9日,新疆一公司主動送60多名塵肺病人(包括疑似病例)進行分批肺灌洗治療。其中一名工人洗出了48瓶黑水。這在新疆回族自治區塵肺病的診斷治療史中是罕見的。
比起開胸驗肺的張海超他們要幸運的多。
“每個工種灌洗出的液體顏色是不一樣的。煤礦工人洗出的水是黑色的,水泥廠工人的是灰褐色的,木工的是渾黃色的……”有職業病醫生告訴記者,塵肺病目前無法根治。
五行業職業病高發應定期體檢
12月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組成的四隊督察組全部回到北京,標志著為期一年半的全國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全部結束。督察發現,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模式在許多省市得到全面推廣,有效促進了專項行動的開展。《關于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是2009年8月由四部委聯合發出的。
近日“全國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術會議”上傳出消息:我國迄今約有1600萬家企業存在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受不同程度職業病危害的職工總數高達兩億人。50年間,我國職業病種增加了7倍多。
來自衛生部的另一個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職業病新發病例數是從覆蓋率僅達10%左右的健康監護中發現的,因此實際病例遠遠高于報告數字。而每年因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千億元。
專家提醒建材、水電、煤炭、化工、冶金作業是職業病高發行業。有疾控中心的專家建議,用人單位必須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對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性健康檢查,對調離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勞動者進行離崗職業性健康檢查;對退休前已被列入職業病觀察對象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性健康檢查。
我國職業病種從1957年的14種擴大至現在的十大類115種。除塵肺、化學物中毒等外,放射性腫瘤、鉛及其化合物中毒、高原病、炭疽等病種也相繼被納入職業病范疇之中。專家表示,改善職業病診斷制度,是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的關鍵一環。
農民工成為職業病高危人群
令中國疾控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的研究員張敏擔憂的是:隨著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入城市,農民工普遍以臨時工、季節工等身份,代替正式職工從事職業危害嚴重的工作。他們大多沒有醫療保險,沒有合同,缺乏職業病防范意識和基本常識,許多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職業病,成為現階段職業病的高危人群。
張敏認為,解決目前嚴峻職業病防治形勢,必須有保險和企業自律。
張敏說,發達國家就是這樣做的,而且保險要流動,可支付,可轉移。
還有專家解析,解決職業病診斷難的根本方向是,調整現行不合理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制度,診斷機構有權根據病人主訴、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驗結果,結合病人自訴的職業史進行職業病臨床醫學診斷;建立職業病診斷認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認定;職業病診斷認定委員會可由職業衛生監督部門組織,成員包括政府、勞動者及用人單位代表、職業衛生和職業醫學專家等。
有法律界人士建議,要突出企業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的責任主體地位。
工會積極協助政府防治職業病
今年,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中華全國總工會相繼下發了《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全面推廣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模式的通知》,從推動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充分發揮工會作用等方面指導地方和企業工會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張鳴起告訴記者,各級工會以貫徹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為契機,加強與衛生行政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溝通和聯系,促進建立職業病防治多方協調工作機制,為工會全方位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提供平臺。
今年4月,職業病防治部際聯席會議召開了第一次會議,國家層面職業病防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已正式運行。此外,工會還積極介入對職業病危害群體事件和個案的調查處理,推動政府有關部門落實職業病防治監管責任,監督和協助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談到工會協助政府提高職業病防治能力時,張鳴起表示,工會要配合完善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工傷保險制度。加大職業病防治源頭參與工作力度,推動國家健全職業病防治法配套法規,促進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健全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機制,逐步提高保險待遇和標準,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職業病預防、補償和康復制度。
此外,工會要促進用人單位規范勞動用工和職業健康管理。監督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要求,簽訂具有職業病防治實質內容的勞動合同,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保證勞動者的知情權。推動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專業培訓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遭受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和妥善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