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7月20日訊(記者 呂崢)本市擬立法明確六類戶籍人群可獲就業援助。今天上午,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對《北京市就業援助規定(草案)》進行初審。草案中規定,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女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和“4050人員”等六類就業困難者可獲得包括創業培訓在的內免費的就業服務。本市國家機關的工勤人員,擬優先招用符合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
六類人群可獲就業援助
市人力社保局局長張欣慶表示,去年本市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約32萬人次,實現就業約16萬人次。因此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就業援助長效機制。草案中明確規定,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女滿四十周歲以上、難滿五十周歲以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屬于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等這六類人群可獲就業援助。
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建議在規定草案中,明確本市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 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處于無業狀態的本市戶籍人員,有以上六類情形之一難以實現就業的,屬于就業困難人員。
機關工勤優先招用就業困難者
根據草案規定,本市國家機關的工勤人員,應當優先招用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確保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被安排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就業困難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補貼。
此外,草案還規定,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建設、施工或者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優先招用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各級政府在調整產業結構時,應統籌協調產業政策與就業政策,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項目建設時,應當進行就業需求預測,增加就業崗位。
就業困難者可獲免費培訓
草案中提出,就業困難人員有權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配備專門人員,采取多種方式宣傳就業援助政策,免費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咨詢、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創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職業介紹、檔案管理等服務,扶持和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對于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草案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減免,貸款貼息,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就業援助納入政府考評
草案中明確提出,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就業援助工作納入促進就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援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具體措施,將就業援助工作納入促進就業的目標責任制考核評價制度。在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資金,用于就業援助工作。
為防止有人鉆空子,騙取就業援助相關補貼。規定草案中提出,相關人員違反本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就業援助相關補貼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相關補貼,并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同時,將違法行為信息記入有關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