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李小明主要從事管樁、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生產。2010年10月,他來到了西安康特管樁有限公司,在管樁車間作開拉絲機。這一干,就是一年光景,李小明回憶道:“我已經適應了那里的環境,并希望能干出一番成績”。 2011年11月15日,康特公司不知為何,竟然為30名車間職工放3個月的長假。并通告職工,“想繼續干的3個月后回來,不想干的可以辦理辭職手續”。而這30名被休假職工名單中,赫然寫著李小明和他同事楊凱的名字。“單位現在效益不好,使了個這招,不過就是要裁人罷了”,楊凱當時就這樣告訴李小明。
楊凱在看出單位的用意后,和李小明等幾位被休假同事商議應對之策。由于同年的3月1日,每個職工都和公司簽署一年合約,所以無論來年是否回來,都一定要討回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即每月800元底薪,三月每人2400元。但遺憾的是,雖然他們幾經努力,但公司經理李倫始終不同意發放這3月2400 元工資。
工資不但沒要到手,還和公司關系徹底搞僵,似乎每個人都沒有再回來的必要了。事后,記者曾詢問當事人楊凱為什么不采取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對方表示:“誰會為了兩千多元錢去和別人打官司?之所以走的義無反顧,一方面是關系已經僵了。另一個現在房地產不景氣,管樁行業也就衰落了,單位遲早也要裁人,繼續待著沒有前途”。
李小明在家蟄伏了一個冬天。2012年2月初,李小明又嘗試著回到康特公司。當天綜合部主任白昆主動找他談話,告訴他公司已經不需要人手了,請他另謀高就。離開康特公司后,他迅速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2月12日起,李小明在西安寧遠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上班。一個月后的3月10日,這家公司也不知為何,主動給他批了十天的假。與他同時休假的同事也有20人左右,李小明開始意識到,這是又一次“被休假”的翻版。果不其然,李小明雖然這次假期縮短,但結果一樣。十天后回到廠內,單位也已經不認識他了。
半年內,兩次遭遇“被休假”,迫使李小明開始重新定義自己,也逐漸認清了當前的行業趨勢。現在的他,已然能體會去年楊凱的那些話,“一行干不下去,就重新換一行。我現在打算干餐飲服務業,這一行只要踏實干,不太容易出現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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