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遭遇“入職陷阱”,職場人士該怎么辦?是該忍氣吞聲還是據理力爭?業內資深專家將為職場人士一一解析。
跳槽前把工資明細摸清楚
案例:Phil因為公司并未提供跟他業績對等的回報而毅然跳槽到一家世界500強公司,面試時新東家答應給他工資翻番。可是等他到新公司報到、簽署勞動合同時,卻赫然發現合同上的工資竟比之前面試時談定的要低不少。對此,HR表示之前與他談定的工資是包含車補、餐補、年假、旅游等各種福利,以及包括業務完成的提成等總計出來的最終工資,而現在合同上寫的僅是基本工資。Phil得知后大呼受騙,前公司也有種種福利,如果算上這些福利,新工作的工資僅比之前高幾百元,而他又何必為了這幾百元放棄熟悉的環境,來挑戰未知呢?
專家支招:據前程無憂曾做過的《求職安全系數》報告結果顯示,超過五成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的勞動合同有缺失,缺失項最嚴重的是“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以及“勞動報酬”。即便是合同上明確了“勞動報酬”,但現在的薪資結構非常復雜,求職者在面試時一定要詢問仔細。一般來說,薪資福利分為兩類:貨幣性和非貨幣性。貨幣性的薪資福利還分為隨工資一起發放的和遇見條件發放的兩種。求職者在面試談薪時最好問清楚,所謂的“每月工資”中包括哪些內容,以免被打了“悶包”。把薪資福利問得越詳細,也越有利于跳槽者比較現有職位與新職位之間的真實差異。
現在一般求職者在入職前都能收到offer,包括口頭、電子郵件、書面不一而足,一旦求職者收到的是書面offer并且已經注明了工資,那么勞動合同就應該按照offer上注明的來簽署,否則就有騙約嫌疑,求職者可以采取行動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因辭職所造成的損失。但也有些應聘者忍氣吞聲,簽署了勞動合同,那就相當于同意了對要約內容的變更。
為防Offer生變最好保留書面證據
案例:一個月前,小美接到心儀的公司發來的offer,通知她兩周后去公司報道。于是小美辭去了手上的工作,在家休息了兩周。然而,眼見報到的日子快到了,小美卻接到電話說入職時間要推后,因為老板出差在外,沒法簽字,具體日期等通知。半個月過去了,小美在家越等心越慌,自己早早辭職,萬一被放“鴿子”,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雖然最后小美還是如愿去了新公司,公司領導也表示十分的歉意,但在等待入職的日子里著實令人忐忑。而且,萬一說好的offer真的沒了,那該怎么辦呢?
專家解析:公司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約,即向應聘者發出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的,要約不得撤消。應聘者為了實現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已經辭去了原先的職務,即已經為履行勞動合同作了準備工作。這份要約公司已經不能撤消了。如果要撤消,必須承擔因此給應聘者帶來的損失。
為了讓自己有保障,求職者應要求公司盡量發送紙質的offer,并注意offer上是否有負責人的簽字或公司蓋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的offer沒有明確入職時間,建議先與公司確認入職時間后再辭職。因為沒有明確時間的offer在法律上是可撤消的。
簽訂勞動合同有章才有效力
案例:小林是剛入職場的菜鳥,他幸運地在畢業前找到一份心儀的工作。3月初,他抱著忐忑的心情來到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什么都不懂的他連合同應該一式幾份都不知道。在他簽完后,HR便收回所有合同并告知小林,要等公司蓋完章后合同才能正式遞交給他,到時HR會通知他來拿合同。
不知不覺小林在新公司的試用期將近尾聲,但是HR仍然沒有將蓋完章的勞動合同給小林。這時,小林不免開始擔憂,眼看著試用期將過,但合同還沒拿在自己手里,公司會不會反悔不讓自己轉正呢?
專家解析:《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因此,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存在用工關系,發生薪資糾紛或者工傷,也應當由公司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一般按照中國的慣例,勞動合同應當蓋章。至于在已經蓋章的前提下,法定代表人是否簽字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對于僅有簽字的,一定要注意是否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因為如果是其他人簽字,還需要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才行。
有些公司比較大,公章很難拿出,因此一般蓋人事章或合同章。理論上來說,這是有瑕疵的。不過如果所有員工的合同都是這樣處理的,若發生糾紛,公司也不會否定用章的效力。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這樣的做法需要有所注意。
簽約前先把東家名字搞清楚
案例:經過三輪緊張的面試,阿杰期待許久的新工作已經近在眼前,就差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了。對于這份新工作,阿杰很是滿意——公司在業內頗有名氣,給付的工資較阿杰前東家給的漲了三成有余,最關鍵的是新公司幫他繳社保,這點讓初來乍到的阿杰有了安全感。但是到了簽訂合同的當天,阿杰卻看著合同納悶了:“合同上的公司名稱并不是自己應聘時的那個,而人事的解釋是‘這是公司的子公司’,我到底‘賣身’給誰了?”
專家解析:由于存在經營稅收優惠差異,現在不少公司在經營一個品牌時會設立多個實體經營機構。當求職者遇到應聘單位的名稱和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名稱不一致時,要仔細問清兩個單位之間的關系。如果是一個系統內的單位還好,萬一遇到勞務派遣,求職者則要重新考量這份工作能否給自己帶來所期望的收益。不過,有些單位是全員勞務派遣的,遇見此類情況,求職者恐怕也沒有回旋的余地,只得簽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