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周末,各超市、酒吧、賣場不難看到許多年輕面孔,他們是漸成氣候的學生“短工族”。然而近期,本報《職場調查》欄目接到許多學生反映,打工過程中遭遇陷阱。勞動部門提醒大學生們,打工前要具備“避險意識”。 編完一本書還賠了錢
20歲的孫斌是湖南理工大學三年級學生。今年5月7日,擁有美術編輯特長的他被長沙一家名叫鼎力文化公司的單位請去幫忙。“每個周末上班,排完一本書,對方給2000元的報酬。”對還未畢業的孫斌來說,這份“短工”既能發揮自己的一技之長,又能貼補學習費用。
為了多干活,孫斌除了周末兩天泡在公司,還聯系好幾位同學幫忙干活,緊張忙碌了一個月后,終于完成了書的編排工作。正當孫斌以為大功告成,準備松一口氣時,公司突然告訴他,書里面出現了20余處技術差錯,按照公司的規定要按照每處120元的處罰標準執行,他們辛苦了幾個星期,不僅賺不到錢,反要賠給這家公司400元。由于雙方事先沒有訂立書面勞務合同,各說各有理,最后公司只是象征性地給了他們一點報酬。
“大學生打工時,經常遇到拖延、克扣甚至拒付薪酬現象。”孫斌的同學小軍告訴記者,他周末在一家飯店當服務員,一個月400元錢,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非常辛苦。老板還要從400元錢中克扣幾十元,有的大學生干一個星期就走了。 “黑中介”騙了他80元
為了找份好的兼職工作,部分學生們把目光投向了一些中介公司。然而,被“黑中介”欺騙的學生在打短工隊伍里也為數不少。
5月12日,中南大學大三學生小姜通過廣告找到了一個“助學中心”,要求找一份飲料促銷的工作,并交了80元中介費,然而久等之后工作依然沒有著落。“一天該‘助學中心’介紹我到五一大道一家店面搞食品促銷,結果因該店已經招滿了人而被拒絕,而且該店明確表示他們沒有委托過任何一家職介所招人。”小姜為此非常氣憤,她要求退錢,對方說只有一個月內沒有介紹成功才可以退。小姜憤憤地對記者說:“這分明是一個騙局,一個月誰等得了?”
據了解,像這樣收取中介費或押金的“中介所”在長沙為數不少。有的中介還向學生事先索取雇主該交的那部分中介費,說是找到雇主時自己向雇主索取。但找到雇主遙遙無期,原本“幾日內答復”也成了一句空話。 分析 勞動部門不會主動監管
打工的大學生被侵權后,就只能有淚往肚里咽?5月24日,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支隊一位姓黃的副隊長表示,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在校學生不屬于《勞動法》調整范圍,勞動部門在大學生打工維權方面仍然是“有心無力”。 “如果大學生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法》提起訴訟。但這樣做,成本高、速度慢,對大學生來說非常不劃算。”
據介紹,大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兼職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勞動合同,這樣的規定對大學生打工者很不利。雖然大學生打工時權益受到傷害,投訴到勞動監察部門,該部門也會出面進行協調,但勞動監察部門并不會主動對此類問題進行監察。
“找兼職的同學們請注意!希望大家謹慎行事。請看我的受騙經歷……”為此,很多受騙的學生都將自己的受騙經歷寫在網上跟大家“分享”,希望給其他同學提個醒。 提醒 大學生打工注意6方面
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主任曾坤對在校大學生打工現象關注已久,他提醒準備在假期打工的大學生六點注意事項。
1、選中介必須看資質。學生打工一定要到有資質、信譽好的職介中心。要看該職介機構是否有勞動部門、人事部門、工商部門頒發的相應證照。
2、名目繁多的押金不要交。用人單位向求職者收取押金屬違法行為,扣留身份證、學生證更是不合理的。求職學生遇到此類要求應予回絕,還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3、網絡信息別輕信。網絡上的招聘信息大多不“透明”,管理部門監管起來比較困難。如果學生實在想通過網絡找工作,一定要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4、避開高薪陷阱。條件越優厚,薪金越高,越容易出問題,因為天上不會掉餡餅。面對高薪誘惑,大學生要謹慎辨識。
5、簽訂勞動協議。按規定,打工即便是只干一天,都要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協議,明確工作的內容、勞動時間、薪金待遇以及支付薪水的周期(通常短工支付的期限不超過半個月)。
6、受騙要舉報、投訴。學生求職時遇到職介中心提供虛假信息或與用人單位合伙欺詐等,一旦掌握確實證據,可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