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博士告訴記者,在我國,就業歧視是指用人單位沒有合法依據,對未來潛在的就業人員自行作出各種限制性條款。
在國內勞動力市場上,就業歧視有多種表現,常見的有年齡、學歷、性別歧視,此外還有工作經驗、身高及長相、疾病、地域和資格證明等的限制與歧視。莫榮提醒勞動者,要加強對就業歧視的認識,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日前在沈陽市舉行的“中德合作公平就業國際研討會”上,莫榮對產生就業歧視的原因作了分析。他指出,首先,我國勞動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長期存在,導致“勞動力市場的高消費”。其次,國內立法相對滯后,今年年初《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兩項法律法規的頒布和落實,將使國內勞動力市場得到進一步規范。此外,國內勞動力市場監察手段薄弱。莫榮透露,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擬設立監察司,相信未來將加大對市場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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