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工作兩年半保險還未繳
“2010年8月1日,我在香港中路上的一個小區里面找了一份車輛管理的工作?墒窃趩挝还ぷ髁藘赡臧,單位沒有給我繳納社會保險,也沒有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市民張先生反映說,他和自己的同事交流發現,單位只跟他們中的很少一部分人簽訂了勞動合同!拔覀兪且粋月干15天,一天干16個小時,一開始給我們每個月920塊錢,后來又給我們漲到了1200塊錢!睆埾壬嬖V記者,期間國家法定的假期,他們的加班費也沒有得到發放!昂ε略俅问I,就沒敢要求單位給繳納保險和簽訂勞動合同,可是現在發放到手的養老保險金,總共才有1400多塊錢,根本就不夠開銷用!睆埾壬f,他希望單位能夠把這兩年的社會保險給繳上。
【單位】
“要先審核對方身份”
隨后,記者按照張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聯系到了該物業公司綜合處的一名朱姓工作人員。“我們這邊不主要負責具體的業務,我得確定一下,我們公司到底有沒有這么一個人!焙笤摴ぷ魅藛T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因不能百分之百確定張先生就是他們單位的工作人員,需要跟張先生面談才能協商解決問題!拔译m然沒有勞動合同,不過我有小區停車場內車輛進出的記錄、胸卡、進門卡和工作服等東西,這些就應該可以證明我在那個單位工作過!睆埾壬嬖V記者,他希望能夠盡快得到相應的補償。昨天下午,張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稱,他和原單位已經商定5月13日面談解決問題。
【律師說法】
工資補償時效已過可申請補繳社會保險
對此,大成律師事務所王文濤律師表示:“像張先生從2010年8月1日參加的工作,到2011年8月1日起就轉成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他提出申請雙倍工資補償時效期截至2012年8月1日。也就是說張先生已經過了申請雙倍工資補償時效期,再維權的話難度可能就會大一些。”
山東勞謙律師事務所何德寶律師則表示,張先生可以帶著自己在物業公司工作時留下的胸卡、進門卡和工作服等物品到勞動部門要求工作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另外《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里面也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張先生也可以要求單位將這一部分的補助發放給自己!焙温蓭熣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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