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審批辦法》第7條規定:地方企業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不報經審批,對員工不發生效力。另外,實行審批生效,還有一個含義,就是應嚴格按照審批的工作周期執行。
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內容上應注明適用的崗位、采取何種周期、休息休假安排、如何考勤、怎樣計算和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等。在程序上采取與職工平等協商的方式確定,讓職工參與辦法的擬定、修改、完善和決策等,在向全體職工公示后,方能生效實施。對于從事這種工時制的職工,企業應當書面記載其姓名、工作崗位等。
一般情況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結束后,只要職工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該周期內累計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即使周六日加班或平時延長工作時間,也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
但兩種情況需支付加班費:一是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的標準工作時間的,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規定:“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奔影噘M支付標準不得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的150%。二是法定節假日加班時,必須按照不低于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濮陽人才網官方微信平臺
濮陽人才網手機網頁版
濮陽求職招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