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正式實施,不僅要求派遣崗位必須滿足“三性要求”(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等條件,還規定勞務派遣必須同工同酬,這無疑抬高了勞務派遣用工的準入門檻,更對企業的傳統用工方式及理念提出了挑戰。
為了幫助企業更好的了解新法、推進新法在企業中順利實施,近日,人社部法規司與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FESCO)聯合啟動了為期4個月的“律 動 中國”全國大型公益普法活動,活動中還開展了“新法實施下企業用工變化及其影響趨勢”主題調研,希望通過最權威的法律解讀,直接了解到企業的具體需求和問 題,真正幫助更多企業解決管理難題。
那么,各地企業的勞務派遣現狀如何?新法實施后,企業用工管理將面臨哪些挑戰?企業該如何面對這些挑戰?FESCO針對北京、蘇州、天津、西安、鄭州和廣州等六個城市開展的調查,為企業用工提出專業化建議。
“人才(勞務)派遣”普遍存在于企業當中
從參與調研的1000余家企業用工情況來看,大家通常會采用多樣化的用工方式以滿足用人之需,但總體來看,各種用工方式中,除“直接雇傭”使用頻率最高外, “人才(勞務)派遣”方式也普遍存在于近6成企業當中(如圖1),其中,北京有68.8%的企業正在使用派遣用工,在六個城市中比例最高,這與北京地區跨 國公司較多,而全球總部對于各個地區公司的人數限制嚴格,企業需要通過派遣形式滿足用工需求有關。據一些大型跨國公司的HR反饋,他們使用派遣員工除勞動 關系與非派遣員工不同之外,一直都是遵循同工同酬原則。
調查顯示,企業的派遣崗位主要集中于“生產類”、“行政前臺文秘類”和“銷售類”等類型的崗位,其中,北京企業使用派遣的多為“行政前臺文秘類”崗位;蘇州企業在“生產類”崗位上的派遣用工最普遍;廣州企業派遣用工則多集中在“銷售類”崗位。面對新法帶來的用工環境變化,企業普遍擁有三種選擇,一是將原派遣員工轉成企業直接雇傭;二是將部分業務以外包形式完成;三是繼續使用派遣。下面的調查結果將顯示出新用工環境下企業面對的挑戰、應注意的問題以及企業管理的變化和趨勢。
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費用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押金、報名費、代收體檢費等),請應聘者提高警惕!查看詳情
濮陽人才網官方微信平臺
濮陽人才網手機網頁版
濮陽求職招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