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去年實施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知道中暑算工傷的人卻不多;即使知道,走工傷補償的人也極少。
中暑算工傷,多數人不知道
去年6月,由國家安監局、人保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然而對于“中暑能算工傷”這件事兒,從公司白領、大學老師、媒體從業者到環衛工、快遞員,很多人都表示不知道。在記者的隨機調查中,56名參與者中,有36人不知道這項規定,占到了約64%。
“中暑算工傷?這個真沒聽說過!”記者在建國門附近遇到了圓通快遞員老顧,他連連搖頭。烈日下,老顧的臉被曬得通紅,汗順著脖子往下淌。老顧說,為了不讓自己中暑,他隨身帶著藿香正氣水和水杯。
北京朝陽醫院職業病與中毒醫學科主任醫師、教授郝鳳桐告訴記者,與塵肺病和職業中毒等常見職業病相比,勞動者對于職業性中暑屬于國家法定職業病的知曉程度較低。很多人認為,中暑是天氣炎熱所致,因此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在發生職業性中暑后,不知道可以申請職業病診斷,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算不算工傷,口徑不一樣
中暑算不算工傷,不僅市民拿不準,作為工傷認定的主管部門——不同區縣人力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說法也是五花八門。
“快遞員送貨路上中暑了,算不算工傷?”記者打了一圈電話越問越糊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的一位接線員說:“物理因素所導致的職業病里包括中暑,這個屬于工傷里面的。”
然而,海淀區人保局工傷養老保險科的工作人員卻對這一回答持不同看法:“中暑,這是病么?”這位工作人員反復強調,“我不知道誰答復的,但中暑肯定不是職業病,你自己從網上搜搜,看看什么叫職業病。”
東城區人保局工傷科的工作人員介紹,中暑經過認定后屬于工傷。她得知看病費用只有幾百元后,特別叮囑說:“你自己考慮有沒有必要報吧。”
豐臺區和房山區人保局的說法也有不同。有的工傷保險科工作人員接到電話后頭一句就是:“中暑不是工傷!”但記者提到職業病的相關條例后,對方又改口承認。還有工作人員“好心”地勸說:“醫院的中暑職業病診斷并不能輕易拿到。”
郝鳳桐介紹,2004年4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中,明確將高溫作業過程中的中暑收錄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患有職業病的可認定為工傷,因此在高溫環境下勞動引發的中暑應該屬于工傷。
他談到,職業性中暑享受工傷待遇并非始于今日。1957年國家根據當時經濟、生產和技術條件,將危害勞動者健康比較嚴重的十四種疾病列入職業病名單,其中兩種屬職業性中暑,一種是熱射病和熱痙攣,另一種是長期在烈日下暴曬而出現的日射病。看來,職業性中暑屬于國家法定職業病已經有了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了。
認定程序繁瑣,勞動者棄補償
勞動者發生職業性中暑后要認定為工傷卻非易事。
首先,有的用人單位未必給員工上工傷保險。其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職業病要認定為工傷,必須經具有診斷、鑒定職業病資質的醫療機構作出職業病結論。中暑作為國家法定職業病,要想認定為工傷,也必須憑職業病鑒定機構開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提請工傷認定。目前北京能夠進行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的機構只有朝陽醫院、北醫三院等幾家。
郝鳳桐介紹,一般中暑后,病人會選擇就近治療,比如離友誼醫院近就在友誼醫院先看病,病愈之后,病人再帶著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在友誼醫院看病的病歷復印件等到朝陽醫院進行職業病診斷。拿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再去人力社保部門的工傷科進行工傷認定和報銷。
目前,全市因為中暑而申請工傷補償的人很少。朝陽醫院平均每年僅有兩三位勞動者進行中暑職業病鑒定。
據了解,勞動者中暑后,治療花費多數幾百元就能搞定。為了幾百元的報銷,勞動者需要跑兩家醫院和一家人力社保局,還要事先在用人單位拿到勞動合同和其他一些證明材料。高溫中暑鑒定為工傷的相關程序繁瑣,讓許多勞動者放棄了這一待遇。“要跑這么多的地方,幾百元的補償,還不夠打車費誤工費的。”有市民如是說。
小貼士
中暑在本質上屬于可以預防的疾病。郝鳳桐表示,在高溫作業條件下,如果勞動者出現頭暈、頭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情況時,有可能處于中暑先兆的狀態,此時果斷中止高溫作業,及時就醫,就有可能防止病情的進一步發展。
醫生建議,交通疏導、快遞員以及夏季進行戶外作業等流動作業的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出門備好足量的水或飲料,少量多次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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