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今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實施,重點對勞務派遣部分進行了修改。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明確提出,勞務派遣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新《勞動合同法》滿月之后,實施情況如何?
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同工同酬方面的再次明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仍有部分勞務派遣人員反映,目前為止,自己的待遇與新之前沒有明顯改善。比如某省會城市從事媒體工作的劉先生提到,“工資方面,正式工是勞務派遣工的1到2倍,我們的工資在2000左右,而正式工的工資在4千到五千!
此外,廣東某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說,“同工同酬”的規定對企業來說是一種壓力,還需要花一段時間去適應。他提到,個別企業可能有60%都是勞務派遣工,一些國家壟斷性行業企業員工工資大概是七八千元一個月,而勞務派遣工只有一兩千元,一下子要做到同工同酬的難度比較大。
值得關注的一個變化是,勞務派遣員工已經從農民工逐漸開始向高學歷、高收入的人群延伸,在電信、石油、銀行、媒體等行業濫用勞務派遣現象突出。勞務承包這條路,可能是規避勞務派遣的又一個用工陷阱。
“同工同酬”實踐難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有兩個難點:第一,管人不用人,用人不管人。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勞動力市場系主任提醒說:勞務派遣方式中,由于員工由勞務派遣公司派來勞動力,用人的地方并不管人,勞務派遣的保險由派出的公司去辦。本來應該同工同酬,但是很多保險、福利難以落實,所以就導致差異的產生。
第二,給勞務派遣披上了“借調”、“承包”新外衣,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時福茂提醒說,現在有的地方用的不是勞務派遣,而是用的承包等形式。既然勞務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的勞動者要同工同酬,用承包形式,完全是另一家單位,并不是派遣工,是勞務承包,或者叫托管,規避派遣,實際上仍然是派遣的形式。只不過是給它戴上了一個新的外衣,這種形式也應該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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