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政府補助與個人繳費同時提高,廣州市220萬居民醫保參保人繳費將大增!”昨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的居民醫保繳費將激增。 與2012年居民醫保年度繳費標準相比,新年度政府資助標準增幅達33%-100%,個人繳費增幅達25%—60%。與2008年度相比,新年度繳費標準政府資助最高提高三倍。
老年居民繳費增一倍
記者了解到,廣州市自2008年6月開始實施居民醫保制度。5年來,政策內住院醫療費用總體報銷比例由62%提高到70%,年度最高報銷額度也由8萬元提高至20.67萬元,待遇不斷提升,但繳費標準5年未變。
隨著就醫人次由2008年的25.52萬人次上升至2012年的262.67萬人次,居民醫保出現缺口。截至2011社保年度,居民醫保基金缺口約2.7億元。廣州市人社局巡視員鄭玉華表示:“目前的醫保缺口將全部由財政補貼。”
在昨晚的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布會上,鄭玉華表示,此次政府補助與個人繳費同時提高,具體方案為: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個人繳費從原來的80元/人·年漲至120元/人·年,增長50%,各級政府資助從240元/人·年提高至320元/人·年;非從業居民個人繳費由原來的480元/人·年,漲至600元/人·年,增長25%,各級政府資助從240元/人·年提高至320元/人·年;老年居民個人繳費由原來的500元/人·年漲至800元/人·年,增長60%,各級政府資助從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
“《通知》出臺后,預計2013年各級財政投入達到7.58億元,仍將占籌資總額的七成。”鄭玉華介紹說。
學生醫保由學校代收
同時,調整居民醫保費征繳模式。居民醫保費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實現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經辦一體化。
廣州市在校學生整體參加居民醫保,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在校學生個人應繳納的醫保費,按照省人社廳等部門的規定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統一由學生所在學校代收代繳。
此外,解決專項工作經費問題。每年按照新增實際參保繳費人數6元/人·年、續保人數4元/人·年的標準,由市、區(縣級市)財政部門按現行財政體制安排參保擴面工作經費。
已繳費者需補交差額
每年9月至下一年度8月為一個居民醫保年度,該政策調整正好處在居民醫保年度變更之際,如新政策實施后,居民該按何種標準繳費?鄭玉華表示,在《通知》出臺前,部分按2012年居民醫保年度標準繳費的居民,為不影響個人醫保待遇,須及時按2013年新標準補足個人繳費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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