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公司是一家高新科技的創業企業,目前正處在快速發展的階段。各方面的規章制度都有待健全。6月份的時候,老板招聘了一位儲備的銷售工程師。說是儲備,其實是想往大客戶經理的方向培養,所以先將他安排在研發和技術部門做輪崗,前期表現還是很不錯的,所以提前一個月就給他轉了正。10月份的時候正式定崗為銷售工程師,工資結構由原先的固定月薪10K轉變為底薪6K+提成。當時也跟員工協商好了,雙方在崗位和薪資變更的文件上都簽了字蓋了章。看起來薪資是有所降低的,但是對比公司銷售部一般員工的提成發放情況,只要他的銷售業績能達到一般水平,他的薪資其實是比原來固定10K的時候要更理想的,不然他也不會同意變崗了。
在正式轉入銷售崗后,該員工卻昏招迭出,不僅至今未完成像樣的銷售業績,還惡化了與其所負責的大客戶之間的關系。最后還是由老板出面解決問題才得以平歇風波。經此以后,老板對他也產生了不信任,奈何入職至今一直是老板親自教導,所以遲遲沒有下決心做了斷。老板也咨詢過我們的意見,我們的意見是,要么給員工補償,公司主動解雇,要么等他自己走,畢竟作為一個需要養家糊口的男人,現在的薪資確實是難以支撐。老板也聽進去了,沒有再提解雇的事情。這里插一句,這個員工前期已經跟別的同事多次透露過有離職的想法,只是因為靠近年底,才沒有付諸實踐。
上周四的時候,老板突然間找到我們,讓我們即刻給他辦理離職手續,具體原因不詳。后經多方了解,差不多知道:該員工對自己負責的產品知識尚未掌握的情況下,私下向研發部門打聽新產品的技術信息。平時老板最介意這一點,所以各種不滿累積到一起,才臨時決定讓該員工立刻走人
我們準備好離職文件和辭職報告樣本后找員工商談簽字,員工表示因為是公司辭退,所以他自己不會簽辭職報告,只是把交接清單簽完了。補償金和代通知金一共是1.5個月的工資--9K。但此時員工突然提出要公司補繳社保和公積金差額部分(注:公司按魔都繳費下限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考慮到事出突然,未免不必要的風險同時也是對員工的一點補償,公司也答應了這個要求。但是在試算后發現,如按10K的基數補繳差額,公司合計要補繳約一萬八,員工要補繳約八千塊。
這個時候員工就直接說他不可能承擔補繳部分,并且要求公司將差額的一萬八直接給其本人。公司沒有答應,表示將按法律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補償金和代通知金共九千元,如果員工肯配合,也愿意一并補繳社保公積金。員工明確拒絕補繳差額的提議,且多次抬高補償價碼,甚至放言就是想要錢,如果公司不夠爽快,他就去仲裁什么的。但是社保中心也明確回復,這種補繳如果員工不配合,公司也沒辦法補繳。
后員工本人申請仲裁碰壁,公司也將所有款項提高至一萬二,雙方暫時達成調解。但是,公司只同意分兩次發放以上款項,員工表示不接受。然后說要繼續去申請仲裁。
現在雙方就一直糾結在這個發放方式上了,員工和公司都是互相不放心對方。我已經給他分析了各種情形,好話說盡,但是人家就是盯著那筆社保的錢不肯撒手。我感覺我的耐心已經快消耗殆盡了,如果他一直這樣反反復復坐地起價,估計連我最后的一點同情都要被磨完了。他不愿意解除勞動關系,我就準備干脆發《返崗上班通知》和曠工解雇證明給他了。
我考慮過各種可能,如果仲裁的話,員工不一定能拿到比一萬二更好的結果。只是他現在腦袋發熱聽不進建議。還有就是老板那邊,情緒化實在是要控制,以后員工如果不適用的話一定要盡快處理,不能因為是老板親自帶的、招的就不管,人事的否決權一定要落實。
其實,發到這里也是希望筒子們一起討論看看,碰到這種情況,作為HR的你會怎么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