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盡管目前仍處于假期,可不少人平時用于工作的微信群卻沒放假,群里邊一會冒出一個工作任務,結果,春節假期硬是被無處不在的微信群變成了“隱形加班”。更讓職場人士頭疼的是,說這是加班吧,名不正言不順,人明明在休假而不在辦公室,所以加班費也就成了空中樓閣。面對“變相加班”的無奈,這迷失的加班費該如何追討呢?
春節被“隱形加班”?
員工:比上班還忙
職場人士張文在鄭州一家自媒體擔任營銷策劃,平時工作離不開各種社交軟件。由于春節是網絡營銷旺季,張文經常接到上司發來的臨時任務,原本完整的假期不得不被打斷。
張文:新媒體要追求最新的內容,要當天編輯,當天發的提前一天都不行。就是七天全部工作,在家就行了,不需要坐班,有一臺電腦或者手機都可以,手機可以發微博什么的,電腦可以發微信,工作時間和地點還是相對來說比較自由的。
張文坦言,不僅是春節假期,平時雙休日也很難全身心休息。為了不錯過任何重要信息,她把與工作有關的微信全都開啟了鈴音提醒模式。手機一響,張文就下意識地想到要工作了。
張文:就怕有臨時的突發,本來跟親戚朋友約好的有一些活動的,因為要完成突發工作,就是挺擔心的。手機一天24小時都不敢關機,必須隨身帶。隔個十分鐘或半小時就得看一次,看有沒有什么突發的工作啊。可能是真的習慣了,整個行業都是這樣的現狀。
盡管節假日工作成為了常態,張文卻從沒拿過加班費。
在河南商丘某幼兒園工作的郭女士也有類似的煩惱。盡管學校已經放了寒假,但學校各項任務卻沒有停止,做展板、搞設計,郭女士感慨放假比上班還要忙,加班費更是沒有聽說過。
郭女士:一會兒一條信息,一條信息就是個任務。再像我們這要在年三十之前,把班級的主題墻、作品墻設計出來,并且手繪把圖片發給領導,我們要想做好這個工作,現在就要大量上網找資料,扒圖片,放假比上班還要忙。
微信導致上班族隱形加班?
我們所使用的工具,正在重塑我們的行為模式。數據顯示,55.2%的用戶每天打開微信超過10次,25%的用戶每天打開超過30次。
微信的出現,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絲無奈。單位紛紛建立微信“工作群”,工作要求不分時間、地點隨時跑到手機上,在一定程度上微信“綁架”了職工的業余生活。上海一家外企的員工劉女士坦言,隱形加班令人無奈,但也不敢得罪領導。
劉女士:所有的通知都要在微信工作群里面轉發,而且收到之后必須立即、及時回復,不然就要罰款,那就弄得我們大家都人心惶惶的。
專家:職工可留證維權
那么,春節期間的加班費到底怎么算?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說,首先要區分“法定節假日”和“普通休息日”。
岳屾山:春節七天假期,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節假日,除夕和初四到初六是屬于調休,是從其他周末挪過來的假期,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假日加班的話要按照300%來付薪,除夕和初四到初六這四天是按照200%付薪或者安排調休,如果不能安排調休就要支付加班費用。
隨著一些新興工種的出現,不少單位以不在單位上班為由不支付加班費。對于不需要去單位,用微信“遙控”員工在休息時間加班,是否有加班費呢?
岳屾山:員工按照單位的要求在上班時間以外完成單位布置的工作,屬于加班范疇,企業要支付加班費用,勞動者維權要留存相關證據。
春節加班,員工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岳屾山:需要留下老板指示工作的證據,一般如短信記錄、微信記錄,或者給老板回復郵件,回電話回微信短信的時候,留下一些痕跡,這樣能證明在工作時間以外,在非工作場所內完成單位交辦的工作。
這四種情況
員工不得拒絕春節加班!
雖然春節期間,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但當遇到以下這四種情況時,員工不得拒絕單位的加班安排。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
3、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專業人士介紹,發生上述四種特殊情況時,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加班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但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來源:央廣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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