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多年沒有“社保”
董榮利說,我們已經把人生最好的青春時光奉獻給了大學食堂,可是至今沒有社會保險,自己手上也沒有一份勞動合同。大學是培養人才的地方,也應該是最講道理的地方,可我們的境況多年都沒有變化。
董榮利等13人均是河北師范大學后勤服務集團(以下簡稱“師大后勤”)飲食中心的面點工、廚師。參加工作均在10年以上,最少的14年,最長的有26年。每天上兩個班,早6時30分上班,12時40分左右下班;下午3時30分上班,晚上6時40分左右下班。全月不休息,每月給4天的加班費,每日加班工資25元,獎金根據效益確定,每月收入在1300元至1600元左右。寒假和暑假的10周多時間,他們就回老家休息,沒有工資收入。
《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之際,2008年3月份,他們曾向石家莊市勞動仲裁委提出申訴,要求解決簽合同和解決社保問題,被“師大后勤”的領導們給勸得撤回了申訴,可問題仍沒有解決。今年11月17日,他們再次申請了勞動仲裁。
不撤訴就停工作、緩發工資
得知董榮利等13人到勞動仲裁委打官司,“師大后勤”領導班子分別找上述13人談話,通報學校臨時工保險進展情況,分析利害關系,其中5人在12月8日前已在撤訴書上簽字,董榮利等8人不同意撤訴。12月8日,“師大后勤”對飲食服務中心董榮利等8人作出書面的《處理意見》:暫停工作;暫緩發放11月份基礎工資和效益工資;期間這8人不得進入飲食中心的操作間和售飯間,否則視為擾亂工作秩序,做開除處理;這8人停工期間因個人原因所引發的一切事件與河北師范大學無關。并加蓋了“河北師范大學后勤服務集團”的公章。
為什么不撤訴就暫停8名職工的工作?“師大后勤”的張春湘主任告訴記者,大學食堂的工作具有特殊性,他們不撤訴,并有較強的不滿情緒,為保障師生的安全和穩定,防止意外發生,所以停了他們的工作。
被學校視為“不安全”因素的說法,董榮利等8名職工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他們說,這么多年都是這樣的待遇,從來也沒有一個職工拿工作開玩笑。退一步講,不發工資的理由又是什么?
律師觀點
職工主張權益沒有罪長期從事勞動維權工作,曾榮獲2009年度“感動河北十大人物”、“感動省城十大人物”的劉秀珍律師說,職工要依法維權,單位就威脅和報復,這樣的事很多。單位“收拾”職工的歪招有“明”有“暗”,或直接針對不撤訴的職工本人,或通過職工的親屬施加壓力,比如調動崗位、扣發工資、緩報醫藥費、不予職務晉升、合同到期不續聘等等。這8名職工要求簽勞動合同、上社保,這都是法律明確了的勞動者權利;再者,職工通過勞動仲裁主張自己的權益,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根本不是什么罪過。“師大后勤”不加任何掩飾地以書面方式對不撤訴職工進行處理,還把“不安全因素”的臟水潑向了工作長達十多年的職工,真是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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