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福建省廈門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的執法監督員,鄭幼卿與在她看來涉嫌“醫療欺詐”的廈門國泰婦產醫院(以下簡稱國泰醫院)較量了一年。幾經波折,這家民營醫院一度被廈門市衛生局吊銷執業許可證。然而幾個月后,它又通過行政復議讓人疑惑不解地“起死回生”。
無視吊證依舊公開營業
2010年10月,廈門市衛生局根據福建省信訪局、中央紀委轉來的國泰醫院內部員工舉報材料,組織現場檢查后交由廈門市衛生監督所立案查處。鄭幼卿被指定為該案的主辦人員。
剛接手國泰醫院案時,就有人告訴鄭幼卿,“肯定吊不了國泰的證”!拔也幌嘈。我查處案件不看背景,而是看違法事實,法律規定達到哪個處罰程度就進行怎樣的處罰!编嵱浊湟呀浻洸磺,她接到過多少患者對國泰醫院的投訴件。
鐵證如山之下,今年7月4日,廈門市衛生局對國泰醫院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警告、罰款、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的資格。
然而,這之后的事件走向完全超出了鄭幼卿的預計。先是國泰醫院無視吊證的處罰,依舊公開營業,然后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罰被一紙決定書停止執行。最終,國泰醫院通過行政復議成功地撤銷吊證處罰。
7月20日,鄭幼卿和廈門市衛生局3個有關處室的工作人員來到廈門市法制局,法制局一名處長給了他們一份關于“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的意見,并說:“根據市信訪局反映,因考慮到社會維穩,有200多名員工要就業和國泰的經濟損失,決定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
鄭幼卿當場拿出大量證據,證明國泰根本沒有200多名員工,最多也就幾十名員工。她還當場出示了一份去年9月國泰醫院的工資清單,名單上也就90多人。
隨后,“停止行政處罰執行”的決定產生。在廈門市政府《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廈府行復停[2011]1號)上,廈門市政府認為,申請人(即國泰醫院——記者注)以“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和社會矛盾”等為由,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處罰,經審查,“本機關認為申請人要求合理”,停止該具體行政行為。
9月14日廈門市法制局的一位處長向鄭幼卿和廈門市衛生局工作人員出示了關于國泰醫院復議的初步意見:“經審查,案件本身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且每項違法行為都夠吊證;但考慮到‘跨科、聘非’行為沒有造成明顯后果和機構投資大,吊證會引起社會振(震)動,出現社會不安定因素,故決定不吊證,只就‘非法開展計生技術’給予吊證其‘計生許可’。”
要給國泰一個改過機會
9月22日,鄭幼卿還在廈門市衛生局與廈門市法制局副局長孫發明辯論了一番,但沒能阻擋該決定的出臺。孫發明說:“這個復議決定,市領導是綜合考慮(過的),有200多名員工的就業問題,為穩定大局,社會和諧穩定,要求給國泰一個改過機會。我已在昨天向國泰嚴肅談話并告知復議結果不吊證,讓它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以便今后規范!
幾個月來,鄭幼卿以個人名義向廈門市委、市政府領導、各有關部門領導提交了《關于不能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的理由和意見》、《關于建議廈門市政府依法維持廈門衛生局對國泰吊證決定》、《為什么市衛生局集體作出吊證決定卻關不了門》……甚至,她還把這些材料寄給了中央、省有關領導等。
不過至今,鄭幼卿的這些聲音都沒有得到回應。
鄭幼卿憂慮的是,要是這個案件這么“草草收場”,如果像國泰醫院一樣的違法醫療機構仍舊肆無忌憚地拿法律開玩笑,如果連執法者對違法行為都束手無策,誰來維護廣大患者的健康權益?今后的衛生監督執法還怎么做? |